各区市老科协、各专业委员会:
从2017年起,青岛市老科协按照山东省老科协的安排部署,在新兴经济和社会组织中进行了职称评定试点工作。
在试点实践中,市老科协遵循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1月8日《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注重引入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的精神,创新评审机制和方法,在全省老科协系统中率先吸纳行业协会参与新兴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职称工作受理和初审。
两年来,青岛市非公医疗机构协会、青岛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青岛市农业特色作物产业化协会等行业协会分别参与了不同系列的职称申报受理和初审。有关协会按照山东省老科协和市老科协的要求,以饱满的热情、严谨的态度和细致的工作,严格遵循职称评审工作的程序和条件,圆满完成了任务,并积累了经验。实践证明,行业协会参与评审,使职称评定工作更具有权威性、群众性、公正性和专业性,完全符合中央、国务院关于职称制度改革的精神;同时,也证明这些协会完全有能力承担职称评审的受理、初审工作。
为巩固这一改革成果,更好地使职称评审工作适应新时代的要求,市老科协将继续吸纳行业协会参与新兴经济和社会组织的职称评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认同青岛市非公医疗机构协会参与医药卫生系列的受理和初审;青岛市分析测试协会参与工程系列(环保专业除外)的受理和初审;青岛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参与工程系列中环保专业的受理和初审;青岛市农业特色作物产业化协会参与农业系列的受理和初审。
2、以上协会要认真学习领会各级有关职称工作的文件精神,高度重视职称工作的重要意义,吃透并严格执行职称工作的程序和条件;求变创新,勇于担当,不断积累和创新经验;坚决杜绝评审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3、每个参与职称评审的协会要选择行业内学术水平高、工作责任性强、作风正派、有较好群众基础的专家和行会领导,组成3人以上(含3人)的奇数评委会,负责本行业内的职称评定。评委会人员可以随时滚动更新;每次更新应报市老科协备案。
特此通知。
青岛市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
2019年5月10日
青老科协字〔2019〕7号青老科协认同非公组织评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