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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新兴经济和社会组织中继续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试点工作的通知
双击自动滚屏 文章来源:青岛市老科技工作者协会秘书处   发布者:wwwralf   发布时间:2018/9/14 14:49:53   阅读:1458
 

各区(市)老科协、青岛铁路老科协、各有关协会:

 山东省老科技工作者协会日前下发了《关于在新兴经济和社会组织中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鲁老科协发〔201814号),根据文件精神,青岛市老科协将继续在新兴经济和社会组织(简称非公组织)中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系列和范围

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今年的受理范围扩大到工程系列、卫生系列、农业系列和财经系列。各系列初、中、高级职称申报均予受理。

二、实施方法

这次在非公组织的职称评审,市老科协邀请青岛市工程师协会、青岛市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青岛市农业特色作物产业化协会和青岛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协同进行。

工程系列的职称申报由青岛市工程师协会负责受理和初审,其中环保专业由青岛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负责受理和初审;卫生系列由青岛市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负责受理和初审;农业和财经系列由青岛市农业特色作物产业化协会负责受理和初审。

初审结果交由市老科协汇总、复审;再提交市老科协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评委评议后民主票决;然后向山东省老科协报送所认定的初级职称备案资料和推荐晋升中、高级职称的申报材料。

评审费用由参与评审的有关协会统一收取。

建议参与评审的各协会分别成立5—11人的奇数评审委员会,确定职称工作联系人1--2人。

三、把握政策、严格标准,做好宣传

1、认真学习山东省老科协《关于在新兴经济和社会组织中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明确在非公组织中开展专业职称评定工作的意义、政策、标准和具体要求。评审工作中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要求,杜绝不正之风,确保评审质量。

2、做好宣传和推荐工作。各区(市)老科协和有关协会要做好宣传发动和推荐工作,使尽可能多的非公组织中有职称申报需求的人员了解有关政策和规定,踊跃参加申报。各级老科协要走访商会、个体私营企业、医疗机构等单位,尽量摸清非公组织中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协助有需求的人员参加申报。

这次在非公组织的职称评审工作,是在新形势下社团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工作的创新和探索,要注意发现和解决出现的问题,创新方式和方法,为今后这项工作的常态化积累经验。同时,要排除各种干扰,理直气壮地做好工作。

五、有关要求

1、参与评审的有关协会专家评委名单,请于2018925日前报送市老科协。

2、参加职称申报人员的基础材料和初审结果、协会职称评审工作书面总结请有关协会于201810 20日前报市老科协。

3希望各单位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试点任务,为全市非公组织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提供有指导意义的经验。

六、其他事项

青岛市老科协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中山路32楼;联系人:傅邦文  宋秀英   电话:82871842。邮箱:lkx20075@163.com
    青岛市工程师协会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812A410; 联系人: 张越,电话:15192781777;邮箱:116614431@qq.com

青岛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地址:青岛市高新区河东路379号;联系人:徐琳,电话:13791987098;邮箱:3060589208@qq.com

青岛市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地址:崂山区香港东路79号;联系人:李媛,电话:15763913260;邮箱:kaitai0532@163.com

青岛市农业特色作物产业化协会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青岛农业大学食品楼603室联系人:王志良,电话:13605327664;王世清,电话:15954845246 。邮箱:wangshiqing@126.com

 

附:

关于在新兴经济和社会组织中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鲁老科协发〔201814号)

 

青岛市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

2018年9月15

青老科协字〔2018〕8 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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