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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7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双击自动滚屏 文章来源:青岛市老科技工作者协会秘书处   发布者:wwwralf   发布时间:2018/3/15 16:49:40   阅读:803

 

各区市老科协、青岛市铁路老科协、各专业委员会:

        为弘扬先进,总结经验,激励广大老科技工作者和老科协组织在新时代积极进取,再创业绩,市老科协决定开展推荐、评选、表彰2017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条件

        总的条件是:政治上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智库建设、建言献策、人才培养、科技创新、技术推广、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扶贫、企业技术进步、为老科技工作者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的老科技工作者、专兼职工作人员和组织。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发挥智库作用,做好决策咨询、建言献策工作,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

        (二)创新科普工作方式,丰富科普工作内容,突出老科协科普工作特色,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

        (三)发挥自身优势,做好服务三农、服务企业、助力创新创业活动、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四)发挥科研传帮带作用,突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扶持青年科技工作者,为培养科技后备人才队伍服务;

        (五)深化改革,加强老科协组织建设,竭诚为老科技工作者服务。

        二、推荐和提名

        1、先进集体由各区(市)老科协和各专业委员会为单位推荐、提名;可以自荐,也可以互相推荐,不受名额限制。

        2、先进个人由各区(市)老科协和各专业委员会各推荐1--2名:先进个人可以是老科技工作者,也可以是区(市)老科协、各专业委员会负责人或老科协专兼职工作人员。

        三、评审和表彰

        在各单位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由市老科协会长办公会确定表彰奖励名单。

        在2018年市老科协九届六次理事会上,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四、有关事项

        1、推荐名单请于3月28日前报送市老科协秘书处。

        2、这次推荐暂不报送事迹材料和表格,但各单位应自行将事迹文字材料备好,以便备案查阅。

青岛市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

2018年3月13日

先进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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